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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应急体系怎么建?全国政协委员共话着力点
3上一篇 2020年05月22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公共卫生应急体系怎么建?全国政协委员共话着力点

 

  今年初以来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新闻发言人郭卫民在两会首场发布会上也表示:“应对新冠病毒这一人类未知的全新病毒,也暴露出我国在重大疫情防控体系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

  公共卫生法治体系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机制有待完善、医疗物资等战略储备不足、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效衔接的工作模式和工作机制尚待建立,这些问题都有待尽快解决。今年政协全会期间,委员们也将围绕相关问题开展讨论。北京商报记者特邀全国政协委员,共话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着力点。

  皮剑龙:强化公共卫生应急法治保障为先

  在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看来,健全的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须有法律支撑,法律具有保障性、关键性和基础性作用。只有完善法制建设,才能强化公共卫生应急法治保障,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5月2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大会发言人张业遂也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完善和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今明两年人大常委会计划制定修改法律17部,适时修改法律13部。重点包括争取年内审议通过新制定的生物安全法草案;争取今年下半年提交审议修改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草案;尽早完成修改动物防疫法,抓紧修改国境卫生检疫法,认真评估并有针对性修改完善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

  皮剑龙谈到,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法律规范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然而,近年来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理念、机构设置等的调整较大,法制建设却未及时修订与调整,部分法律条款已明显滞后。且三部法律法规在信息披露的主体层级、应急预案启动等方面存在交叉、矛盾的关系,因此应对现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法律规范进行更新、修订。

  “考虑到法律法规的修订周期一般较长,且技术过程较复杂,为缩短修订周期,可仅修订或增减法律法规中的相关条款。同时,从立法技术层面,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应体现包容性与开放性,不宜事无巨细作出详尽规定,伴随着时代的发展,后续应修改的部分,可考虑使用司法解释形式引申到相应的领域。 ”皮剑龙表示。

  同时,应加快地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立法工作,地方政府应因地制宜,根据上位法,积极开展前期立法调研,推进地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律规范的制定。由于公共卫生应急领域的专业性非常强,涉及到流行病学与防疫、预防医学以及生物医学等专业知识;而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时效性强。因此,应强化多部门联动共同推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制建设。

  “伴随着全球化趋势的日益加深,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跨越区域、超越国界。”皮剑龙也提到,因此与国际公共卫生法制体系接轨、积极参与国际公共卫生应急法制建设是一个负责任超级大国应有的态度。这要求我国一方面要密切关注并借鉴其他国家公共卫生应急法律法规的发展经验;另一方面应该与深度参与我国倡议的“一带一路”国家签署相应的公共卫生应急合作协议,加强国际公共卫生安全合作。

  董瑞:建立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

  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与流行,也给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保障制度带来挑战。基层服务能力较弱,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发挥作用有限,医疗保险基金使用不合理等现象突出。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康益德中西医结合肺科医院董事长兼院长董瑞认为,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在于医保、医疗、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三者之间没能做到协调融合发展,分工协作机制不全、联通共享环节欠缺。此外,现有医保政策设计不利于从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的医学模式转变,报销政策一直都是以补偿疾病为主,医保基金没有起到引导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向预防保健服务倾斜的作用。政府、卫生体系和社会公众,重医轻防的观点还需要改变。

  对此,董瑞建议,建立并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在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医保经办机构作为医疗费用主要支付者,应将突发疫情患者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救治从而导致疫情的扩散和蔓延。并有针对性打破现有医保目录、起付线、封顶线、支付限额、定点医疗机构等限制性条款,通过财政兜底、大病保障、费用减免、延长慢性病开药时间等措施,探索特殊疾病、特殊人群医保报销政策和财政兜底作用。打破异地就医医保限制。

  与此同时,大力推进互联网医疗建设,加快各医院信息化建设,开通实体定点医疗机构网上医疗,并将互联网医疗的常见病初诊、复诊,慢性病开药等纳入到医保报销范围。将部分门诊慢性病患者引导到互联网医疗就诊,从而减轻大医院就诊压力,推动分级诊疗落地。

  “在平时,也需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以应对未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的需要。”董瑞补充表示,一方面,以医保支付方式为手段,以健康管理为目标,建立三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紧密型健康医疗共同体。通过医保付费的引导作用,推动优质卫生资源的下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建议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纳入医保付费体系中,建立“健康守门人”制度。

  2019年,国家医保局在全国30个试点地区开展住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改革。在此基础上,可通过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医保战略性购买的作用,推动医疗服务体系的转变。鼓励将个人账户基金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或者开展健康体检,引导社会公众开展自我健康管理。“北京作为首都,要大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引导公众树立‘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和思想,实现全社会由治疗为主向预防为主的转变。”董瑞谈道。

  姚卫海:建立更科学的基层预警机制

  “公共卫生是一个大的体系,包括环境、水、食品安全等。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从17年前的SARS开始,大家都比较重视。这些年从传染病角度来说,目前监控体系逐渐在建立中。但因为新冠肺炎是比较特殊、突如其来的新发传染病,谁也没有经验,所以在最初的应对上比较混乱,医疗资源的调配有时周转不开。”全国政协委员、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急诊科主任姚卫海告诉北京商报记者。

  姚卫海建议,今后在全国范围内应该建立一个更加科学的预警机制,能够自动发现疫情,然后发出警报。现在各地区也陆续出台了一些新的文件,也都是基于这次抗击疫情的经验,对应急系统进行完善。但这也要假以时日,需要大量的投入和人员培训。

  社区力量在此次疫情防控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姚卫海表示,社区管理好了,传染病传染的途径就被控制住了。医联体是一个从三级医院到社区医院总体构建一个联合体,目的是在业务提高方面均质化。包括现在开展远程会诊、医联体的联盟合作,它的主要活动形式还是在培养、培训下级医院的服务人员,使其提高业务水平。在传染病防控上,关键就在于如何发挥医联体的作用,培养全科医生、社区医生或者如何把CDC人力下沉到社区,来指导社区卫生系统什么是传染病、怎么样防控。将这个机制建立起来,对我们将来处理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或者是新发传染病,会更加有益。

  在此次疫情中,信息上报机制也颇受社会关注。作为急诊科主任,姚卫海也谈到了自己的感受。“其实我们急诊科,包括发热门诊,每年都是传染病监控的‘哨点’。我们每年也都在做这个工作,像H1N1或者季节性流感,我们都有上报。不过对于新发的疾病,它需要有个认识的过程,上报之后得汇总,需要评估判断的周期。”

  北京商报记者 陶凤 王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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