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毅答记者问:中国不是救世主,愿做及时雨
消费投诉公示制度还需加大力度
不设增长目标的“目标”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05月25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国政协委员甘霖:
消费投诉公示制度还需加大力度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王晨婷)5月24日,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举行的第二场“委员通道”开启。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中央副主席、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甘霖表示,消费投诉公示制度还需要加大力度,全面推行。

  甘霖表示,提振消费离不开放心消费,放心消费的难点是消费维权,疫情期间哄抬价格、假冒伪劣这些违法行为备受关注,消费者遇到这些烦心事就进行投诉,目前主要靠政府的“三板斧”来解决投诉,那就是监管、执法加调解。说来说去,主要还是政府监管和企业自律的“二人转”。而真正有监督权的消费者,没有真正地参与进来。

  要补齐社会共治不足的这个短板,需要创新维权机制,要走监管的群众路线,政府建立消费投诉公示制度,把分散的投诉信息集中晒出来,充分发挥14亿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让全社会来共同监督。

  甘霖也以两个案例来说明消费投诉公示的作用和效果。2017年,北京市东城区一座写字楼入驻了32家教育培训机构,一时虚假宣传、预付卡跑路等投诉高发,成为顽疾。当地监管部门就在大厦里面设置电子显示屏,动态公示所有商家的投诉信息,投诉量谁多谁少,解决投诉谁快谁慢,一目了然。消费者一进大门,就能够货比三家,仅仅公示半年之后,这个投诉就基本清零,可以说是标本兼治。事实证明,商家不怕投诉,怕公示。

  也是在2017年,某共享单车企业突然投诉异常飙升,居当年全国第一。小小的一辆单车,投诉量居然超过了大型电商平台和大型商超。由于是新业态,缺乏公示制度,后续的更多消费者不能及时获得投诉信息而得到预警,最终暴发了系统性的押金风险,共享单车变成了共享风险。

  甘霖谈到,两个案例都说明,消费投诉公示很有效,也很重要,关键是要解决信息不对称,因为消费者也是监督者。进入大数据时代,人们都习惯于在花钱的时候先看看商家的好差评。消费投诉公示既是“黑榜”也是“红榜”,既是监督也是鼓励。政府打造消费投诉公示,就好比是打造一个政务版的“电商平台”,不同商家就是上面的“网店”,平台上及时晒出各商家的“投诉率”,再千变万化的市场违法行为,也终究逃不过消费者的火眼金睛,消费者用脚投票,良币驱逐劣币,最终是能够提振消费信心,解决烦心事,提升获得感。

  下一步,消费投诉公示制度还需要加大力度,全面推行。要拓展线上线下公示渠道,聚焦投诉集中企业以及多发易发的问题,部门联动形成合力,让信息更公开,市场更透明,消费更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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