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机构沉迷坏账“隐身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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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罚+摸底 监管出击保险组合销售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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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机构沉迷坏账“隐身术”

 

  以贷收息、借新还旧,今年以来,农村金融机构违规操作屡查屡犯,监管对此的处罚力度也在不断加强。6月3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已有多家农村金融机构因“掩盖不良风险”被监管处罚,合计处罚金额累计超430万元。在强监管过程中,违规办理借新还旧、换名转贷掩盖不良贷款行为也再次浮出水面。在分析人士看来,农村金融机构市场更加下沉,且区域客群集中,自身经营风险相对较大,监管需要对农村金融机构予以力度更大、频度更高的监管措施,并提升处罚力度,矫正激励机制。

  藏匿风险吃罚单

  监管层查处农村金融机构违规行为毫不手软,6月2日,银保监会官网公布了池州银保监分局开具的两则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池州九华农商行因存在“发放借新还旧贷款,延迟风险暴露”的违法违规行为被池州银保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罚款30万元。

  除了池州九华农商行外,还有多家农村金融机构因相似缘由遭到处罚,包括井陉农商行、西昌金信村镇银行、贵州普定农商行、湖南嘉禾农商行、镇宁汇商村镇银行、陕西秦农农商行等多家农村金融机构因“延缓风险暴露”被监管部门处罚,合计处罚金额累计超430万元。

  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看来,“对银行延迟风险暴露的情况监管要予以严惩,银行延迟风险暴露对金融风险的把控实际上是不利的,此举或许会集中导致一些决策和各方面的失误,监管红线是不能触碰的”。

  针对罚单后续整改措施等问题,北京商报记者尝试联系上述多家银行进行询问,九华农商行、西昌金信村镇银行表示“不便接受采访”,另有多家银行电话无人接听。

  不良贷款大挪移

  在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的过程中,部分农村金融机构资产质量遭到考验,一些企图“掩盖不良贷款”的违规行为也浮出水面,利用空存还款、换名转贷等手段花式隐藏坏账风险。例如,4月17日,贵州普定农商行因“通过空存还款后再贷款平库方式掩盖不良贷款”被安顺监管分局罚款20万元。

  除此之外,“拆东墙补西墙”借新还旧的方式也成为掩盖不良贷款的手段,例如,4月10日,河北银保监局对井陉农商行开具了一张罚单,该行因“通过借新还旧、以贷还贷方式延缓风险暴露,掩盖资产质量,五级分类不准确”被河北银保监局责令改正,处以罚款20万元。

  一位银行业从业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介绍称,银行较为常见的隐藏风险手段主要为借新还旧、贷款重组、以贷养贷、核销不良等,其中借新还旧为重新发放一笔贷款,把前面的贷款抹平了,而延迟还款也是较为常用的手段。

  对农村金融机构屡查屡犯的原因,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陶金分析认为,尽管不良贷款在认定标准上日益量化和明确,但银行仍可通过借新还旧、贷款重组、甚至债务人置换等方式操纵不良贷款数据。尤其是通过第三方企业作为通道进行借新还旧,具有一定的隐蔽性。

  陶金进一步指出,由于一些中小银行自身经营审慎性不够,风控工作不足,导致了不良贷款持续积累,促使他们转移不良贷款或操纵不良贷款数据。事实上,对于一些经营已出现严重问题的企业,借新还旧并不能让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好转,那么银行最终收回贷款的可能性较小,虚假的数据虽然延迟了风险暴露,但也会导致风险的持续积累,最终爆发的概率也在提升。

  监管惩处再升级

  经济下行压力令部分企业、个人偿债能力下降,而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小微企业更是带来冲击,银行信贷资产质量面临恶化压力。5月24日,央行研究局课题组在《客观看待第一季度银行业利润增长》一文中指出,由于我国金融周期与经济周期不完全同步,不良贷款风险暴露存在一定滞后性,加之疫情以来银行业对企业实施延期还本付息等政策,在资产质量承压的情况下,后期银行恐面临更大的不良贷款处置和资本消耗压力。

  央行行长易纲日前也指出,由于不良贷款风险暴露存在一定滞后性,加之疫情以来银行业对企业延期还本付息等政策,后期银行可能面临较大的不良率上升、不良资产增加和处置压力。

  从今年一季度银行业整体情况来看,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26121亿元,较去年末增长1986亿元;不良贷款率1.91%,较去年末上升0.05个百分点。而同期农村商业银行不良率为4.09%,较去年四季度的3.9%有明显上升。

  不良贷款风险暴露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一方面考验着银行的风控、核销处置能力,一方面则对监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多位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在银行业乱象整治工作持续推进的环境下,农村金融机构存在的这些掩盖风险的问题预计还会相继暴露出来。

  陶金建议,农村金融机构市场更加下沉,且区域客群集中,自身经营风险相对较大,因此,监管需要对农村金融机构予以力度更大、频度更高的监管措施,及时发现风险点及时处理,并提升处罚力度,矫正激励机制。不过也并非一定要对农村金融机构业务范围进行过多的事前限制,而应该注重事后监管足够的惩戒。

  “从监管的角度来说,近两年来整个农村金融机构局部性风险都已经显示出来了,未来监管对整个银行机构、人员方面的风险控制还应进一步加强。”盘和林如是说道。

  北京商报记者 孟凡霞 宋亦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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