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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07月06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民居装修需经社区物业与邻居同意

 

  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当前疫情期间加强我市住宅小区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当前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调整至二级下住宅小区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如何开展问题,保证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同时,兼顾解决居民家庭实际生活需要。

  《通告》提出,在疫情风险等级降低和中考结束前,要求家装刚性需求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在开工前要征得所在社区和物业管理单位的同意,并采取适当措施降噪降尘或进行无噪音项目施工。对于在施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需要继续施工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要与所在社区和物业管理单位进行协商,在没有相邻业主反对的情况下,需采取适当措施降噪降尘或进行无噪音项目施工。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居住小区家庭装修问题一直是信访和12345服务热线投诉热点。近期,北京市疫情防控级别再次调整,由于居家观察、学生在家上网课等原因,家装问题产生的邻里纠纷频发。《通告》的发布,既考虑了近期疫情的管控要求,又满足了装修刚性需求的业主或住宅使用人的生活需要。

  鉴于中、高考在际,对于因疫情影响而居家学习的学生,为免受装修活动的干扰,从以人为本、兼顾相关家庭利益的角度出发而发布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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