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责任明晰、奖罚分明的原则。
■党政机关、涉密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机关、本单位保密工作负总责。
■分管保密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对保密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分管业务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在职责范围内对保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党政领导干部应当自觉接受保密监督,教育、提醒、督促身边工作人员和配偶、子女遵循保密要求和保密纪律。
■党政领导干部在进行个人述职、参加民主生活会时,应当将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列为述职和报告内容。
■党政领导干部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应当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内容,考核时应当注意听取保密委员会的意见。
■党政领导干部违反保密工作职责,致使职责范围内发生泄密案件,情节严重的,保密部门可以提请有关主管部门对其采取必要的岗位、职位调整等组织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