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 于晓玲)日前,记者从北京交管部门获悉,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北京交管部门将全面恢复车驾管业务常态化办理。之前出台的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逾期未办不予注销等“延期办”和驾驶证期满换证“容缺办”政策,将于10月31日停止执行。
11月1日起,对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未按规定审验、未按规定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等情形的,不再延长换证、审验、报废等期限,市民群众要按规定时限办理注销、降级换证等业务。对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业务的,需按规定先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交管部门再予办理驾驶证换证。
对于疫情期间已通过“容缺办”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的驾驶人,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补交身体条件证明。同时,11月1日起,疫情期间出台的除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及挂车、危险品运输车、小型面包车(以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车辆类型为准)等重点车辆以外的机动车逾期未检验,驾驶证逾期未换证等免予处罚的政策将停止执行。
市民群众办理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申领机动车免检标志及驾驶证换证、补证、延期等车管业务,可继续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bj.122.gov.cn)直接在网上办理。另外,即日起,前往外省区市驾驶机动车或车辆需在外省区市行驶的,需完成相应的驾驶证换证或机动车检验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