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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挤占人行道 北京自行车交通标准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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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挤占人行道 北京自行车交通标准将实施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常蕾)10月13日,北京商报记者从北京市规自委获悉,近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环境规划设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并将于2021年4月1日实施。

  为确保行人和自行车的路权,确保出行安全,《标准》继续将各级城市道路两侧设置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等作为强制条款,并强制性规定既有道路不得通过挤占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方式拓展机动车道,已挤占的应恢复。设计速度大于40km/h的城市道路,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之间必须设置安全隔离设施。隔离设施应优先选用绿化分隔带。

  为提升道路生态、环境、景观质量,建设完整林荫道创造空间条件,《标准》规定城市道路应尽可能选择多幅路型式,四幅路>三幅路>两幅路>单幅路。既能实现自行车与机动车安全隔离,又能为建设完整林荫道创造良好条件。即使是红线25米宽的支路,也完全可以实现符合地方标准的三幅路。

  为强化过街行人的安全与舒适,消除过街自行车混入对行人的干扰,《标准》规定路段设置人行横道的,人行横道两侧应设置自行车过街带,人和自行车各行其道。

  为解决自行车停车空间不足问题,《标准》规定轨道交通车站、交通枢纽、大型公共服务设施等自行车停车需求较大、地面空间不足的,首先应取消周边50-100m范围内占路机动车停车泊位,用来设置自行车停放区。仍无法满足需求的,应建设立体停车设施。

  精细化管理自行车与行人路权,《标准》提出了用白色步道砖设置自行车停放区的方案,既能满足停车需求,又能节约大量建设和维护成本。

  为提高人行道的平坦度,方便轮椅、行李箱、买菜车以及老年人等通行,《标准》规定居民区、交通枢纽周边道路的人行道宜采用渗水沥青路面。

  为提高无障碍水平,防止盲人走偏,《标准》规定盲校、福利工厂、盲文图书馆等盲人集中区域周边的城市道路,应在人行横道的中间位置设置连续的盲道,并应与人行道上的盲道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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