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呐喊》,大家一定很熟悉:孔乙己的“窃书不能算偷”,“多乎哉,不多也”。九斤老太的“一代不如一代”。科考几次不中的陈士成,闰土的那一声“老爷……”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还是那在小酒馆里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人,他是谁呢?他就是孔乙己。
这篇文章讲的是:一个叫孔乙己的读书人,因为科举考试不幸落榜,就给别人家抄书,但是他还要从那个人家中带一些书回去看,后来被那个家里的主人发现了,把他吊起来揍了一顿,他还说:“文人,窃书不算偷。”他一出口就是《四书》《五经》,还用“圣人”为自己辩解,他迂腐不堪而自命清高,让人觉得很可笑,然而,他也有善良的一面,比如:他教小学徒写字,他将自己仅有的几颗茴香豆分给小学徒……
在我看来,这篇文章不仅写出了孔乙己的愚蠢,还写出了那些酒客麻木不仁的一面,他们看到了因为偷书而被打断了腿的孔乙己,不但无动于衷,反而把这种不公平而血腥的惨剧当戏看,也进一步说明了那时人们的麻木,没有同情心的共同特点。
我认为这就是鲁迅弃医从文的原因吧,他希望能够从事文化,从而改变中国人麻木的精神。是呀,一把手术刀就是再神奇也治不好民国时期中国人得的病,鲁迅就是用他自己的武器——尖锐的语言、锋利的文字来唤醒那些“多乎哉,不多也”的孔乙己,使社会少一些麻木不仁的中国人,出现更多为中华崛起而奋斗的中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