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合并各方唯一共同股东劳力士手表服务有限公司决议,劳力士(上海)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4680万美元)拟吸收合并劳力士(北京)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4450万美元)及劳力士(广州)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250万美元)。劳力士(上海)有限公司存续、劳力士(北京)有限公司及劳力士(广州)有限公司解散注销。公司合并后,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均由存续的劳力士(上海)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2380万美元)承继。劳力士(北京)有限公司及劳力士(广州)有限公司债权人可在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要求其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如相关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特此公告。
劳力士(上海)有限公司
劳力士(北京)有限公司
劳力士(广州)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