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微社区治理2.0 从有限分类到无限协作
2021年05月24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探微社区治理2.0 从有限分类到无限协作

 

  时隔一年,再访海淀二里庄小区,一切恢复如常。这一次,志愿者们不用守在厨余垃圾就地处理器旁,向络绎不绝的客人介绍这个新鲜玩意儿。他们重新回到会议厅,几人一组地坐在桌前,严谨得像对待一道有多元解法的命题。

  在讨论中他们发现,垃圾分类周年告捷的背后,是社区力量的强监督。但一年过去了,以被动监管为开端的垃圾分类在重新出发之前,也必须要厘清一套更系统的方案。如果说垃圾分类社区治理1.0版本瞄准的是桶前值守,那么2.0版本瞄准的可能就是社区与物业这两个垃圾分类的中坚力量,究竟要如何配合。

  参与率90%背后 志愿者的去与留

  今年5月1日,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满一周年。据北京市城管委统计,目前北京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8%,参与率达到90%、准确投放率在85%左右。与《条例》实施前相比,家庭厨余垃圾日均分出量增长了11.6倍,可回收物分出量增长了46%。

  在这一年里,由于可操作、见效快,桶站值守已经成为垃圾分类这项社会活动的底层方法。据顺义区后沙峪镇江山赋社区党支部书记亓伟伟介绍,每天早晨7-9点和晚上6-8点,社区分派了专职守桶员看管。由于部分居民选择在正午投放垃圾,链家党支部负责在每天13-14点桶旁监督。

  丰台区王佐镇南宫雅苑社区党支部书记杨京梅说,一年来,居民分类意识较以前提高了不少。“社区派了志愿者早、晚值守,大部分是社区居民,和物业的垃圾管理员加起来共110人左右。他们的职责主要是宣传、引导。但由于未设置分拣员,当分得不好或是人家着急上班,志愿者们起初也会拿夹子帮忙分一下。”

  “垃圾分类的初始阶段,主要用被动监管来约束。但实操过程中,随着桶站志愿者和二次分拣员的职能逐渐模糊。不少时候,居民的确会有碍于情面,采用自己二次分拣,减少邻里摩擦的情况发生。虽然分出率的提升速度肉眼可见,但这种操作未来仍有改进的空间。”反思过去一年社区垃圾分类管理经验,夕阳再晨公益团队垃圾分类项目主管李紫莹说。

  有居民坦言,每天按部就班将厨余垃圾破袋入桶并非易事。天热、异味和迸溅的油渍都是羁绊。于是,不少人选择值守时间外择机投放。丰台六圈村则想了个办法,他们在桶旁放置了挤按式免洗洗手液,以应对大伙儿关于垃圾“破袋”的诸多担忧。“我们把服务递到居民手边,剩下的事情就交给他们自己。”海淀区二里庄社区党委书记魏立曾说。

  然而相较追赶剩余20%的指标,社区的更多心事仍是如何能保持既有的胜利。对李紫莹的团队来说,垃圾分类更像是一项严密的课题,任何微妙的变化都会带来其对整项行动每个环节的重新检视。“对于很多社区而言,桶站志愿者数量出现减少是不可避免的。尤其是对老旧小区,志愿者主要由居民组成,定时定点守在桶旁,时间长了难免会迷茫。”

  虽然在她看来,未来垃圾分类最理想的效果是居民实现自主分类,但眼下,志愿者的增减却着实关系到社区垃圾分类的成效。“去年,桶站志愿者的服务是无偿提供的,但今年学院路城管科开始给志愿者们拨付劳务补贴。差不多是每人每月300块钱,但这个钱会随着社区垃圾分类的考核结果而波动。”

  “其实北京市内的各个社区都可以考虑给志愿者一些福利,把巡视员工资稍微提高一点,他们有点责任心,自然会做好。”高碑店乡兴隆家园小区居民李女士建议。

  社区物业协作缺口 模糊的力量分配

  统一下拨资金的确能暂时消解掉部分的不确定,但社区间情形各异,志愿者流失带来的连锁反应才是更让社区担心的。“垃圾分类理论上是社区和物业联合进行的。但对小区尤其是老旧小区来说,很多时候,包括统筹志愿者在内的事情,还是会由社区来最终兜底。”李紫莹说。

  实际上,北京垃圾分类已试行多年,由于社区端管理和配套等力量有限,行动被拖至去年再吹号角。只是这一次,为了不重蹈当年覆辙,加强物业联合也被重点提上日程。去年5月1日,与《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同时落地的还有《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关联性不言而喻。

  报道组走访期间,社区和物业关于各自职能的解释大同小异。按照杨京梅的归纳,物业在垃圾分类中承担主体责任,居委会负责指导和监督。“我们和物业有个群,社区每天在守桶和巡桶的过程中,发现分类不彻底的情况,就拍下来发到群里,让物业清理,逐渐也形成了一套长效协作机制。”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中曾提到,物业服务人员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责任,指导、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但落实到具体的实操层面,社区与物业间却很难实现泾渭分明的力量分配。

  昌平区天通苑一居民表示,如今社区内仍处于无人监督的状态。只有单元门口张贴了相关通知和提示。但因为社区和物业由于人力局限等,垃圾分类工作尚且停留在宣传层面。在望京西园三区,居委会与物业曾多次组织宣传活动,挂标语、发宣传单等,但小区里家庭垃圾分类仍难言理想。垃圾投放站点虽安置了分类垃圾桶,可来往居民仍存在随意投放,到访时尚未见到分拣人员。

  在社区与物业的分工间,一些棘手的低值可回收物也面临着回收难题。据了解,类似于玻璃瓶及旧衣服这类一斤只有一两分钱的低值可回收物,在社区进行垃圾分类时都要分拣出来,因为最终垃圾楼要对垃圾进行焚烧或填埋处理,而这类低值可回收垃圾在焚烧时会产生有害气体,一旦混入这类垃圾都会拒收。

  和平里社区居委会陶彩伶提到,在处理这类垃圾的时候,有物业的需要物业自己想办法,比如要求设立一个临时的大件废弃物堆放点等。但一些小的物业,每天无法产生这么多同类型的垃圾,还要攒到一定程度一起运输,也涉及到堆积和费用的问题,要知道运输一次的费用也不低。而街道也只能将其单独运输到一个地点,再集中清理。物管会虽然已经在去年成立,但在资金及人员方面能够提供的帮助也是有限的。

  产权、成本错综复杂 双方边走边摸索

  虽然前述条例明确了物业要担纲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的角色,但在具体的落实过程中,仍有千丝万缕的关系需要梳理。目前能确定的是,社区与物业协作的缺口不是靠彼此迁就便能弥合的。

  以和平里街道为例,在整体垃圾分类的进程中,工作是相对顺畅的。据和平里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去年新《条例》实施后,和平里街道就开始撤桶并站,并给所有桶站升级。在厨余垃圾方面聘请了专门的垃圾分类公司,主要负责厨余垃圾的清运,其他垃圾则由物业进行管理,且特别严格。四类垃圾都分类运输,不存在之前说的那种居民分类了,但最后却混装运走的情况。

  但在社区与物业的配合方面,和平里街道也有它的难题。“有的街道是大物业管理,一个街道只有一个物业,物业就是主体责任人。但和平里街道有20个小区,有的一个小区就有十几个物业,所以主体责任就不太明确。”据该工作人员介绍,单是要给物业组织一次关于垃圾分类的培训,就要组织三场活动,“太散了”。

  海淀小南庄社区党委书记柳春英分析指出,相较高档小区,物业具备足够的实力支撑垃圾的桶前值守、清理和收运。但在老旧小区,人力、物力和财力相对有限,在无法发动物业力量的情况下,社区就要不断去动员志愿者,用最传统的办法完成管理。

  而在报道组前往的大多小区中,囿于产权单位复杂、物业费用有限等因素,各社区的物业大多时候仍要“边走边掂量”。上述提到的望京西园三区就是个例子,据了解,该社区是北京首批经济适用房,其物业费价格为北京市发改委统一划定。

  目前,小区内虽有不少房屋转成商品房,可也仍有大量房屋产权并未变动,整体物业费的标准较周围小区偏低。同时,小区内租户比例扩大,加大了物业费的收取难度。望京西园三区与四区两个小区同属首开物业,而物业工作人员却不到10人。

  同样困于成本的还有光熙门北里北社区北宇物业。对方表示,如今,由于垃圾站对分类有要求,垃圾清运时间延长,之前清运兼保洁的思路需要改变,小区需要另聘保洁人员,相应的成本自然会增加。“虽然社区服务要求提高了,但由于是国企,没有政策变动的情况下,我们不能自行调整,所以还是上世纪90年代的物业费水平,压力也不可避免。”

  困难摆在这里,但不意味着没有解题的思路。相较仅停留在宣传阶段的社区,后沙峪镇江山赋社区购买了爱分类作为服务第三方,承接可回收垃圾清理。除了居民志愿者,物业方的保洁人员兼职桶站值守。这套机制运作起来已经算是有条不紊,却也是再三权衡后折中的结果。

  “按照规定,垃圾分类每个桶站都要有人看守。以前社区有38组桶,就得38个人看守,但物业费里也没有这笔费用,于是撤掉了原来的一些桶站,仅保留6组。去年四季度,物业要派人全天看桶,这样下去全年要增加30多万元的支出。为了节省开支,最终决定让物业保洁和社区志愿者联合守桶。”亓伟伟说。

  底层方法到顶层制度 亟须明确的奖惩机制

  “往往社区与物业的合作过程中,很多事情社区是可以与物业协商解决的。但其实不解决也没有办法。我们需要的是一套有约束力和强制性的顶层制度。当然,难度不小,具体需要细致到哪个层面,目前没有一套确定的标准。”柳春英坦言,在与物业配合的过程中,居委会的工作主要是带领社区居民做自我管理,她所在的小南庄成立的物管会主要是发挥党建引领和桥梁作用,帮助产权单位、物业公司找到自身定位,增强其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同时也帮助业主转变观念,明确自身权利义务,更关注公共利益。物管会能对物业形成制约,但这种制度并不是包治百病的。

  去年7月,北京市发布了《关于加强北京市物业管理工作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规定社区协助街道(乡镇)对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履约情况进行考评。随后,全市各社区也根据规定,定期评定物业服务。但在收集的社区样本中,部分社区的考核指标内,尚不包含关于垃圾分类的相关事宜。

  虽然明确了物业是社区垃圾分类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可关于垃圾分类奖惩措施,《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也仅明确,物业服务人员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责任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照生活垃圾管理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在垃圾分类行动落地之初,市城管委曾部署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针对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的立案处罚,重点检查小区物业、宾馆、饭店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单位。而在涉及到的违法行为中,前端分类投放环节仍是违法重镇,这也意味着,这套明确的奖惩机制里面,居民或许也应包含在内。

  “目前最大的问题还是少数居民分类意识不强。尤其是部分年轻人,特别是租户。”杨京梅说。据了解,在王佐镇南宫雅苑社区居民中租户超300户。“一般没分类对的垃圾里会透露地址等信息,其中七至八成均为租户。我们有时候会打电话过去宣传教育一下,总体来看还是好很多。”

  “目前,奖惩机制仍待走向更加明朗的阶段。”在李紫莹看来,“个人不分类的话可以罚钱。可是谁来执法?居委会不行,志愿者也不行,城管科也不能天天派人守在桶边。即便志愿者取证然后上报城管科,又该如何让每张罚单有据可依且尺度适当,这些都是要考虑的问题。”

  “垃圾分类是社区治理的一部分,做好这事没有统一的模板。但我们已经过了通过被动管理去闯及格线的时期。新的阶段,可能要从更大的视角看待垃圾分类这件事情。比如,它也是社区生态治理的一部分,是与其他的行动融合在一起的,每一个细节的增补都是裨益。做好这件事的思路很多样,但万变不离其宗,归根结底是要让人们的生活变得更好。”李紫莹说。

  北京商报记者 陶凤 刘瀚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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