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财政部日前出台的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明确,2011年底之前国家级、省级美术馆全部向公众免费开放;全国所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全国所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的一级馆、省级馆、省会城市馆、东部地区馆站要努力形成两个以上服务品牌。
为保证免费开放工作的顺利实施,各级财政部门建立免费开放经费保障机制,保证免费开放后正常运转并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同时要探索建立公共文化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进行捐赠和投入,拓宽经费来源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