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四川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将白酒“七粮液”的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一并告上法庭,认为对方侵犯了自己的注册商标权。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已受理此案。
五粮液称,北京寅午宝酒业有限公司大量生产、销售多款以“七粮液”为酒名的白酒,其股东高某曾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中原七粮液”商标被驳回后,仍投资设立寅午宝公司,并在生产的白酒产品上使用“中原七粮液”商标,这是一种典型的“傍名牌”行为,意在让人联想到“五粮液”知名度以助推销售,误导了消费者,侵害了“五粮液”注册商标专用权,给其公司造成了巨大的损害。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方公开刊登声明澄清事实、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此外,五粮液日前再次提高旗下主力产品的零售价,上涨幅度高达百元,这已是五粮液今年的第二次提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