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本应高度“以人为本”、奉行“内容为王”,但在影视领域中,作为“一剧之本”创作者的编剧却一直未得到应有的重视,编剧的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更流传着“一流的室内设计师,二流的酒店管理者,三流的作家,四流的编剧”的说法。如今,编剧的权益问题再次被提起,引起业内热议。
新闻背景
编剧维权拉锯战再起
由北京文联、北京视协主办,北京电视台协办的“2011首都编剧论坛”5月6日在京举行。包括高满堂、兰晓龙、姜伟、王朝柱、王宛平、王丽萍、赵冬苓、邹静之等在内的230名知名编剧汇聚一堂。本子论坛编辑们深入讨论的问题之一就是“编剧片酬是否合理”。
其实,早在2008年中国的编剧们就拿起笔杆子为自己维权了。当时那场起于2月末的维权行动,随着签名人数的增加和编剧王伊透露“接到制片方死亡威胁”而升级。2008年的这次行动可称是编剧界规模最大的维权活动,据报道先后共有84位编剧参与,最后形成了一份维权声明、一份致广电总局的公开信和一份自律公约。
一部戏成功了,观众们在热捧演员和导演的同时,又有多少人关心背后爬格子的编剧们?他们的权益又如何才能得到保障?
微言大义
地位低 编剧市场供大于求
作为编剧,我曾经非常支持为编剧维权的行为,目前编剧的地位比较低,不说导演和演员,甚至就连一些技术人员都不如,剧本也经常被人肆意修改。实际上现在的市场还是编剧的供应大过需求,大部分编剧还处于找活干的状态。
(著名作家、编剧 海岩)
作品质量决定编剧回报
这个市场的优胜劣汰,一个编剧能不能写出好的作品,或者说作品处于什么样的质量和位置直接决定编剧的前途,如果你不写就一定会被淘汰掉。如果每做一个项目都没有很好的回报,不论市场方面还是社会价值方面都没有好的体现和口碑,就无法继续。中国编剧目前的状况,维护编剧所有正当权益才是最重要的最当务之急的。因此应该提高编剧的法律意识,有保护创作、保护合法劳动所得到一切权利的意识。
(著名编剧 王伊)
维权不应只是要钱
我觉得真正的大编剧如都梁、刘恒等都没人叫维权,大家单纯喊价钱,维权就等于“要钱要钱”。前些天我去参加了一个独播剧买片会,发现十年前电视剧每集卖出的价钱跟现在的变化不大,差不多都是6万元一集。所以编剧不考虑收视率、广告以及经济的发展,不切合市场而单单叫维权加价是挺可笑的。(著名编剧 于正)
商报实习记者 蒋梦惟/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