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记者 崔启斌) “客户支付少量保证利益费用就可保底投资。”盛传一年的变额年金险终于有了新进展。昨日,保监会披露将在北京等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试点推行这一险种。变额年金保险俗称为具有保底收益的投连险,该险种的推出意在丰富寿险产品结构。而对于上市时间,知情人士表示,新产品正在孕育过程中,有望在三季度上市。
保监会昨日发布的《变额年金保险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变额年金保险指保单利益与投资账户相关联,并按合同约定具有最低保单利益保证的人身险,收取保证利益费用以弥补保险公司提供最低保单利益所发生的成本。这一险种可简单理解为“投连险+最低保证+年金化支付”,是投连险的升级版。监管机构期望新险种的推出能够扭转目前分红险一险独大的局面。
不过,保监会昨日并没有给出新险种上市的具体时间表。记者获悉,保监会将召集各寿险、养老险公司对变额年金保险的“精算规定”征求意见,待“精算规定”正式出台,各家公司将设计推出产品,符合相关条件的保险公司向保监会提出参与试点销售的申请。除了北京外,保监会还将上海、深圳、广州、厦门列为试点区域。
事实上,这一即将面市的新险种在国外发达保险市场已被普遍推广,如美国2009年这一险种在年金市场占有率接近50%。据了解,与此前投连险没有保底保证相比,变额年金保险对保险公司的资金实力、资金运用能力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监会人身险监管部主任梁涛指出,保险公司参与这一试点应满足多项条件,如经营投连险业务满三年、最近一年总公司没有重大行政处罚记录、上一年度末偿付能力处于充足Ⅱ类(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50%),并建立支持该险种管理模式的信息系统。同时,试点期间推出的变额年金保险产品的保险期间不得低于七年。
保监会对新险种的推广显得颇为谨慎,对试点公司的销售规模做出明确限制,一家公司仅限申报一个产品,申请时要明确销售方式和销售额度,如可通过营销员、银保渠道销售,但对营销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销售额度也与公司实际资本挂钩,但上限为80亿元。
新险种究竟适合哪些消费者购买?对此,保监会相关人士表示,这一险种适合于期望一定投资收益且具有保底保证的群体,且经济条件较好的高端人群。
“客户缴少量费用就可保底投资,对追求稳健投资的消费者具有较大的吸引力,但营销人员宣传不当、过分夸大收益等也可能产生严重的误导。”一位保险分析师指出。对此,保监会对变额年金保险的销售流程做出较为严格的规定,要求试点公司建立风险测评制度,对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如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保目的等进行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