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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16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食品安全入政绩无细则遭质疑

 

  商报讯(记者 李子君)记者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为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地已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对此,业内人士指出,如果纳入政绩后缺少细化的考核标准,未来恐仍然难以真正杜绝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发生。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近日各地陆续查获违法添加案件,并依法从严惩处违法犯罪分子。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地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推行食品安全整治区(县)长负责制,统筹推进市县两级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与此同时,北京积极探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措施、新机制,北京市已明确对列入非法添加及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黑名单”的企业在京投资实施限制措施,相关责任人不得再从事食品生产经营。

  “毒豆芽”、“染色花椒”、“墨汁粉条”、“瘦肉精”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的频繁曝光,降低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闯告诉记者,尽管此次提出的新规要求北京等地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的考核,但因为该规定没有细化的考核标准,今后实施起来将存在困难,例如一旦再次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应由哪个层级的领导担责、责任认定如何量化等,新规中并没有明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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