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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商自行配送监管缺失
稻香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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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25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网商自行配送监管缺失

 

  物流是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已非新鲜话题,为弥补短板,许多网商自建物流,加强配送服务。但由于达不到快递企业的设立资质,多数网商配送服务部门的性质难以界定,由谁对其监管成为新的难题。

  以京东电子商城、凡客诚品为代表的网商,纷纷自建物流公司,并以此作为自己公司的品牌参与竞争。与此同时,一批中小网商也纷纷推出配送服务,以免费配送吸引消费者眼球,但是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

  王女士刚在一家蔬果网购买了水果,她告诉记者由于送货的时候手机没开,投递员没有及时联系上自己,当她要求投递员第二天送货的时候,被告知要加收10元钱的配送费用。王女士对于这家网商的配送服务非常不满。

  国家邮政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国家邮政局发布的《快递服务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中规定,快递服务组织应对快件提供至少两次免费投递,但电子商务网站的物流配送部门并不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快递服务企业,因此不受该标准约束。

  《标准》中提到,快递服务组织及其分支机构的人员总和应不低于15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资质。而中小网商配送服务部门并没有法人资质,也不具备成立快递服务组织的条件。对此,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并不好界定此类物流配送部门的性质,究竟由哪个部门来进行监管,也还是一个未知数。商报记者 何衡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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