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证监会发审委昨日审核通过了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的首发申请。随着北京盛通的上会,两名未成年的“娃娃股东”引起投资者关注:两名未成年人为何会出现在北京盛通的股东名单中,他们又如何行使股东权利?
记者调查了解到,两名“娃娃股东”所持股份全部来自遗产继承。2007年10月19日之前,北京盛通第一大股东贾冬临持有公司股份3000万股。2007年10月19日,贾冬临去世。贾冬临生前持有的北京盛通3000万股作为夫妻共有财产,一半即1500万股归其妻栗延秋所有,另外一半即1500万股作为贾冬临的遗产由其妻栗延秋、其女贾子裕、其子贾子成继承,其父亲贾则平、母亲王瑞金自愿放弃遗产继承,即栗延秋继承750万股、贾子裕继承375万股、贾子成继承375万股。同时,由于当时贾子裕年仅12周岁,贾子成年仅3周岁,均为未成年人,栗延秋作为贾子裕、贾子成的母亲,担任二人的监护人直至其年满18周岁止,其间贾子裕、贾子成的股东权利由栗延秋代为行使。
2010年5月17日,北京盛通转增股本并派送红股。此次股本转增完成后,栗延秋持有北京盛通的股份增加至3825万股,两名“娃娃股东”贾子裕、贾子成持股数均增加至562.5万股。由于贾子裕、贾子成享有的股东权利由其法定监护人栗延秋代为行使,因此栗延秋持有和控制北京盛通50%股份的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