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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核电安全协议有望年内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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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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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26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两岸核电安全协议有望年内签署

 

  商报讯(记者 王芳)来自昨日国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消息,新闻发言人范丽青表示,对在两岸“两会”第七次会谈上签署核电安全方面合作协议持乐观的态度。对于第七次会谈举办的具体时间,业界普遍预计,去年12月两岸“两会”第六次会谈结束后,就已经展开了相关议题的磋商和筹备,年内有望顺利召开。

  国家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国际经济合作室主任张建平认为,建立核安全合作协议与两岸民生安全休戚相关,合作协议内容跑不出核安全技术、救援体系建设等方面。除了上述议题外,业内人士认为,还应着重探讨改进台湾核电厂在遭遇灾害后的应急体系。

  事实上,台湾岛内关于核电废留的争议由来已久。台湾共有4座核电厂,核一、核二、核三电厂已投入运行,核四电厂预计年底启动。核一、核二、核四电厂均建在台湾的北部,核一、核二电厂厂址距离活动断层仅5-7公里,不符合台湾核电“距厂址8公里内不能有长度超过300米的地壳活动断层”的规定,核四电厂厂址半径80公里海域内存在包括11座活火山在内的70多座海底火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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