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管局”)日前决定,自6月1日起取消和调整部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审核权限,并调整部分贸易信贷管理措施。
外管局日前下发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取消、调整部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审核权限和管理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取消了贸易信贷登记管理中的预付货款退汇核准等。今后,企业预付货款发生退汇的,可直接登录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办理注销手续,并按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办理退汇资金的入账等手续。据了解,此前企业预付货款项下进口退汇须经外管局核准后才能办理入账或结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