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商贷通”余额突破2000亿元民生小微金融全面升级
银行为保利润狂推抵押贷款
全部合资险企股东不再拥有“双牌照”
保监会:保险营销员佣金要与服务挂钩
民生银行北京管理部11种担保方式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华夏基金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7月4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保监会:保险营销员佣金要与服务挂钩

 

  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近日,保监会发文规范人身险业务经营,表示保险营销员佣金要与服务相挂钩,以提升服务质量。

  投保客户普遍反映,保险营销员在投保前热情似火,而投保后却不闻不问。保监会上周五发布《关于规范人身保险业务经营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向营销员支付佣金应充分考虑营销员对投保人的服务品质,应通过对首期佣金、续期佣金以及支付期限的合理调节,提升营销员在保单存续期间对投保人的服务水平。据了解,目前已有部分保险公司将营销员的佣金收入与客户的投诉率、保单续保率等相挂钩。

  针对目前保单缴费期限越来越短的现象,保监会指出,趸缴保费的直接佣金占保费的比例不得超过4%,并明确规定缴费年限越长的保单佣金可以越高,首年佣金上限为首年保费的40%,但佣金总额占保费总额的比例不得超过5%。

 
3上一篇  下一篇4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84285566 网站热线:010-8427782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2317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