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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正式发布信托参与期指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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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18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银监会正式发布信托参与期指指引

 

  商报讯(记者 闫瑾)近日,银监会正式发布《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对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业务进行详细规定,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进入实操阶段。

  这是继期货公司、公募基金、券商、QFII后,又一重要机构投资群体获准参与股指期货,为机构投资者全面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进一步铺平了道路。不少业内人士认为,股指期货的“大机构时代”来临。银监会相关负责人同时表示,信托公司作为专业理财机构,需要通过开展股指期货交易业务来管理证券投资风险,提高资产配置效率。

  不过,《指引》制定了严格的股指期货业务资格准入标准。一是要求参与期指业务的信托公司必须具备3C级(含)以上的监管评级,申请以投机为目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应具备2C级(含)以上的监管评级;二是要建立完善的股指期货交易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并经董事会批准;三是要求与业务开展相匹配的专业团队;四是要求完善的IT系统建设;五是对托管银行、期货公司和第三方顾问等交易对手的资质做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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