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卡实名制执行一个月有余,但目前的执行情况并不乐观。在“破窗”效应的影响下,原本愿意遵守制度的企业也开始放松。管理细则亟须尽快出台。
首先,无论是零售企业还是监管层面,疏、堵结合基本上达成共识。上万亿的购物卡市场堵是堵不住的,但是如何让这个“地下潜流”流到地面上,可以到阳光下透明运作,是考验决策层智慧的大问题。
从购物卡的利益链条上看,发行人(发卡人、零售商)可以获得大量的营业预收款。尤其在银行贷款利率较高的态势下,发卡人犹如“第二银行”。更有甚者,很多商业银行为了“高息揽储”也向零售企业大抛橄榄枝,这种现金流的搅动,促使零售业的内生力量极为强劲,而外部监管几乎真空,让这种“非实名的活期储蓄”,变得比非法吸储还要有隐蔽性。更有个别企业为了实现购物卡的快速销售采用高额回馈或诱人礼品回馈等模式,吸引企、事业单位的相关采购人员,再次形成了不当利益链条。
其实,商业预付卡能够生存得益于需求。
消费者喜欢使用购物卡有几个原因。第一,携带方便,不用找钱;第二,单位作为奖金福利发放,与现金没有区别;第三,朋友间做二次馈赠更加容易。
因此,在消费者层面已经认同了商业预付卡模式,并把它作为了一种消费工具来使用。
其次,分析一下购物卡给社会可能带来的风险。
第一,购物卡流动速度快、金额巨大、法律监管难,已成为亚洲各国廉政机构头疼的问题。
第二,大量购物卡被发行后,明显存在金融风险。很多零售企业发卡几个亿,一旦发生企业经营困难等问题必然导致购物卡的失效,进而引发群体性事件。这个风险不得不引起全社会的注意。
应如何处理 “购物卡”问题,我个人用以下几个建议供业内讨论。
其一,关于购物卡实名制的门槛。我觉得可将1000元提升到1999元。对金额在1999以上的卡应该进行严格的监控和管理,除实名制外,还须进行网上报备。由于1999元以上的卡发行绝对数量不大,一方面没有加大企业负担,可以有效地将其控制在监督范围之内。
其二,关于金融风险防范方面,应设立有监管的专门账户,对预付费卡进行管理。企业发行预付费卡应向有关部门报备,销售所得应存在专管账户中,防止因经营或业务原因随意挪用和占用。
其三,关于零售信用卡,应进一步加快零售企业的贷记卡建设。通过零售业信用卡发行逐渐取代零售业预付费卡发行,刺激消费的全面提升,并降低社会风险。也可将原有的避税模式变做抵税模式,防范国家的税款流失。
作者系北京昭邑零商管理咨询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