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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电视竞争沦为牌照商内容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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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26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智能电视竞争沦为牌照商内容之争
彩电企业失去话语权
 

  一场本应该由平台、操作系统和应用说了算的游戏,又变成了由广电把控。

  据媒体报道,近日,广电总局发布内部消息,要求互联网经机顶盒(DVD机等)向电视机终端提供视听节目服务的,均须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三网融合的有关要求,在经批准的试点城市,由广电部门组织实施。而在广电总局没有开放通过互联网经机顶盒(DVD机等)向电视机终端提供视听节目服务的许可前,各持证网站严禁从事相关业务,不得以内容提供商的身份与非法开展互联网电视业务的公司开展合作。

  据了解,通过机顶盒或DVD向电视机提供视听节目有两种模式。一是拥有IPTV牌照的上海文广百视通与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在部分城市推广IPTV的模式;二是一些视频网站通过与电视机厂商合作,通过智能电视、网络DVD或者“盒子”来传输视频内容。

  “这相当于给智能电视上了一道枷锁。智能电视的视频内容还是得由广电旗下的牌照企业来提供,视频网站再也没有分羹智能电视市场的可能性。”昨日,一位不愿具名的行业人士指出。

  由于一直未找到向消费者直接收费的盈利模式,互联网电视牌照商与彩电厂商合作并向后者收取使用费。杭州华数、上海百视通这两张牌照商被迅速瓜分。

  一位国内主流的彩电厂商向记者坦言:“做智能电视其实是被迫的。做互联网电视的时候,就遭到广电的监管,只好在电视上增加应用来吸引消费者。”然而,彩电厂商其实很明白,主流的应用还是视频功能。

  在这种情况下,“视频内容若都来自于几家牌照商,那视频的差异化竞争其实不是彩电厂商说了算,而是牌照商的服务说了算”。中国电子商会副秘书长陆刃波指出。

  因此,智能电视的竞争其实已经沦为牌照商内容的竞争。对此,陆刃波指出,在这样的局面下,上下游的合作是最重要的,这得看彩电厂商和牌照商怎样进行上下游的合作,使自己品牌电视的内容服务更具差异化竞争力。

  商报记者 孙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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