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证监会通报两起内幕交易案,这两起内幕交易案分别涉及上市公司佛山照明和佛塑股份在收购股权和出售土地、对外投资的过程中,被收购公司高管和上市公司子公司高管共6人利用内幕信息交易上市公司股票。经证监会核查后决定,没收这6个人的违法所得,并处以同等金额罚款。
据了解,2009年7月至10月21日之间,即佛塑股份在出售土地资产和对外投资事项的时候,涉及的相关子公司的高管及其亲属在知悉上述内幕信息后、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入佛塑股份,并在上述信息发布后,立即卖出股票,获得盈利。
同属于佛山的佛山照明内幕交易案件则是外部知情人的内幕交易案件。佛山照明收购国轩高科股权事项时,国轩高科总经理方清参与了佛山照明收购国轩高科股权事项,并利用内幕信息交易佛山照明股票。商报记者 孙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