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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12月19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业主权益能否优先保障 新增收益到底归谁所有
利益难平衡 “错时停车”遇坎

 

  商报讯(记者 李子君)就在北京市明确停车难将成为下一步治理交通拥堵重点的同时,曾被寄予厚望的“错时停车”却在推行中遭遇多重阻力。

  海淀法院民一庭近期对“错时停车”新政引发的纠纷进行调研时发现,由于目前执行的政策并未明确错峰停车带来的收益如何分配等,错时停车已引发数起纠纷。

  今年9-10月征求意见的《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错时停车,提高停车场利用率”。事实上,近年来一些小区就出现过小区物业或业主个人把车位出租给周边上班族的现象。

  一位停车业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京城的中心区也往往是商业办公楼宇的聚集之地,理论上讲也是最需要“错时停车”的地方,不过,这些地方老旧小区居多,停车位数量本来就较紧张,而且停车位产权和管理上的规范程度较差,“错时停车”确实已成为业主与白领容易产生“纠结”的领域。

  赵先生是东城区化工大院小区的业主,他告诉记者,由于很多企业的办公楼就设在他所居住的小区附近,小区实行了“错时停车”。

  “小区业主每年给机动车办理一张停车证的价格是1200元,白天晚上都可以停;物业公司同时给小区周边或内部的企业职工办理白天停车证,每年每个车位是500元,按道理说这个证只能白天停,但个别白天停在小区里的车晚上并不开走,这就让小区内原本并不富裕的车位更加紧张。”赵先生告诉记者。

  问题并非单纯地出现在部分小区业主反映的没地儿停车上,由于小区并没有业委会,对于“错时停车”所带来的额外收益如何分配,也成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一块心病。

  在业主们看来,既然自己已经按年缴纳了车位费,这部分占了自己车位的收益理应归承租车位的业主所有,应当将收益合理减去运营成本后返还给业主。但物业公司却认为“错时停车”在管理上给了自己很大难度,因此这部分收益应当由物业公司所有。

  海淀法院民一庭在对“错时停车”新政引发的纠纷进行调研时发现,对于是否应当优先保障小区居民在本小区的停车权益,相关政策并未明确。

  “小区停车管理方及社会单位停车管理方与小区居民之间应加强沟通,对停车定价、车位分配以及停车时间等问题进行协商,将协商结果以协议的形式确定下来,予以公示。”海淀法院民一庭法官隋秋红认为。

  一位业内人士则向记者表示,“错时停车”确实是解决中心城区停车难的一个重要方向,目前摸索前行中产生的问题,需要在日后正式实施的《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中有所规范和避免,明年将启动小区建筑区划内共有部分确权,而这些共有部分有的可能就包括已被物业经营的停车位,而这些权利本来属于业主,相信通过确权能维护到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为避免纠纷提供一个基本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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