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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粮食品种禁止擅用转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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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02月22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粮食法》今起向公众征求意见
主要粮食品种禁止擅用转基因

 

  商报讯 (记者 李冰)转基因食品在个人身体健康、国家经济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将结束“无法可依”状态。

  昨日,国务院法制办在其官网公布《粮食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意见稿规定,转基因粮食种子的科研、试验、生产、销售、进出口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主要粮食品种上应用转基因技术。

  转基因技术就是将人工分离和修饰过的基因导入到目的生物体的基因组中,从而达到改造生物的目的。利用转基因技术可以培育新品种,也可以利用其他生物体培育出期望的生物制品,用于医药、食品等方面。转基因食品的优点在于可增加作物单位面积产量以及降低生产成本,弊端在于风险的不可预期。目前国内的转基因仍处于相当有争议的阶段,消费者可以接触到最多的要数转基因大豆油。

  东方艾格粮食产业分析师马文峰告诉记者,目前国内的转基因技术并未放开,不允许商业化发展,因为转基因是新物种,仍处于科研阶段,需要经过安全认证才可能进行商业化运作,不过转基因玉米和稻谷的试验已经通过,近两年可能会走向商品化生产。

  分析人士向记者透露,目前市场上流通的转基因产品大部分为进口产品,也就是当前国内短缺的玉米、食用油等,以及国内尚不能规模种植及品种不够先进的棉花,还有一部分转基因食品。因为转基因技术可以有效提高粮食产量,所以有部分研究室将转基因粮食品种私自出售,已经有企业在种植转基因粮食,这对国内消费的食品安全构成潜在危险,所以法制办要出台这个意见征求稿,规范国内转基因技术的使用。

  同时,该意见稿中还提出,国家保护粮食作物种质资源,扶持良种选育、生产、更新和推广使用,并鼓励和支持粮食生产技术的研究、创新、保护和运用,提高粮食单产水平和质量。建立粮食生产扶持制度,在资金投入、产业政策、发展规划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重点扶持粮食主产区、粮食主产县发展粮食生产,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粮食主产区、粮食主产县应当积极发展粮食生产,保持一定的粮食调出率。产销平衡区和主销区应当稳定和提高本区域粮食自给水平。

  意见稿中还提出,要建立健全粮食生产补贴、奖励和对重点地区、重点粮食品种的价格支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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