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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2月06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网易率先将网络版权归还创作者

 

  商报讯(记者 魏蔚)网易新用户协议的推出或将终结互联网版权霸王条款。昨日,网易LOFTER、网易摄影和网易博客发布新用户协议,与以往及国内外其他互联网产品用户协议最大的不同在于,新协议规定用户“上传(发布)作品的著作权一律归作品的创作者所有”。

  事实上,在这之前,互联网行业对用户著作权的漠视及抢占已成惯例,记者发现,几乎国内所有网站用户协议均有类似这样的描述:对用户上传作品和内容“可在全球范围内免费的、不可撤销的、无期限的且可转让非独家使用权许可”、“网站有权展示、散布及推广用户上传内容,并进行任何形式的复制、修改、出版、发行及以其他方式使用或者授权第三方进行复制、修改、出版、发行及以其他方式使用”等霸王条款。

  为了支持用户维护其自身享有的著作权,网易LOFTER目前将通过在作品上添加数字水印和为用户成立专门的律师团队等方式帮助其保护网络版权。对此,知名IT评论人炳叔表示,用户应该集全力向互联网服务商施压,呼吁其终结网络版权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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