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国电影制片人协会下发紧急通知,明确从即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前,在营改增试点城市中,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转让电影版权免征增值税。业内人士分析,此举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近期电影市场因成本飙升造成的利益争端。(详细报道见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