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盟国家,腐败的形式多种多样,大到企业非法资助党派以获得未来利益,小到为人“铲掉”交通罚款后收取贿赂,多样化的贪腐使欧盟每年付出1200亿欧元的巨额代价。欧盟委员会对此表示,将建成新的反腐机制以遏制越发严重的腐败行为。
欧盟每年因腐败损失1200亿
今年国际反腐败日的主题是“今天就开始反腐行动”。在“国际反腐败日”前夕,欧盟委员会负责内部事务的委员马尔姆斯特伦透露,贪污使欧盟国家付出高昂代价,每年在欧盟造成的损失高达1200亿欧元。
马尔姆斯特伦发表的声明指出,目前有3/4的欧盟国家民众仍然认为贪腐在其国内是一个严重的问题,而且近半数人认为近三年来贪腐问题趋于严重。
马尔姆斯特伦说,欧盟的反贪腐工作效果并不令人满意,许多成员国在打击腐败方面行动迟缓,还有少数国家甚至未制订严厉的反贪腐措施。马尔姆斯特伦宣布,欧盟委员会将在明年发布所有成员国的反贪污报告,促使成员国在反贪腐领域积极采取行动。
78%欧洲民众认为腐败严重
反腐败监测机构“透明国际”在近日发布了国家部门腐败指数报告,该报告显示如意大利等陷入经济困境的欧元区国家得分均较少。
该机构欧盟地区分析师珍纳·米特迈尔表示:“这次调查的结果对于欧盟国家而言是一个警钟。”她指出,软弱无能的司法制度、无力的政府审计工作以及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亲密联系”,都造成了欧洲一些国家出现腐败现象。据悉,“透明国际”发布的腐败指数是对全球176个国家的腐败感知情况调查量化的结果。希腊在这份排名表中居第94位,意大利居第72位,保加利亚居第75位。而在2011年的腐败感知指数排名表中,希腊居第80位,当时欧盟国家中排名最低的是保加利亚,居第86位。
另外,根据欧盟委员会下属民意调查机构“欧洲晴雨表”在欧盟27个国家进行的一项名为“欧洲人对腐败问题的看法”的调查,78%的欧洲人认为,腐败是他们国家的一个严重社会问题。在希腊,这个比例更是高达95%。
欧盟将建新反腐机制
虽然腐败每年都给欧盟造成巨额损失,但在制定反腐败相关政策上欧盟一直行动缓慢,直到2003年才拿出较系统的方案。2005年9月,欧盟签署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但直至现在,依然有一些国家并未严格按照公约或欧盟相关政策实施,默认或漠视腐败与贪污行为在欧盟少数国家仍有出现。
欧盟委员会副主席雅克·巴罗说:“腐败仍然是欧盟成员国的一个痼疾,欧盟委员会不会对此坐视不管。”他说,欧盟委员会已建议建立一个专门机制,对各成员国的反腐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指导,并将加强各成员国之间的反腐败合作,交流反腐经验等。
腐败的要害和核心是权力腐败,为了个人或小集团的特殊利益,滥用公共权力、违反公共道德、侵害公共利益,只有限制对公共权力的滥用,监督公共权力的运用过程,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共利益,有效预防和打击腐败。而要在欧洲乃至世界范围内打击腐败行为,不仅需要各个国家和政府自身的努力,还需要国家间的通力合作。商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