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公布重要人事变动
陕京三线明年1月通天然气
让大杏仁改名,比秋菊打官司都难
多头管理 反垄断部门需合并
70个大中城市七成房价环比上涨
FDI连续6月负增长
遗 失 声 明
走进平谷“村庄里的论坛”
国家大剧院舞美基地通州启动
大扩容 千余项目亮相文博会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2月19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多头管理 反垄断部门需合并

 

  商报讯(记者 张慧敏)针对当前反垄断领域多头管理和监管规则不明晰问题,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副组长黄勇在昨日举行的“中国竞争政策与法律年会2012”上建议,将商务部反垄断局、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和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等执法机构进行合并,来提高执法效率。

  我国《反垄断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设置方面,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委员会下反垄断执法机构包括商务部、发改委、工商总局。根据分工,商务部反垄断局负责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如2011年商务部附条件批准了希捷收购三星电子硬盘驱动器业务。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主要负责依法查处价格垄断行为,例如,去年底,国家发改委对山东两家药企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哄抬药价牟取暴利,致相关药企停产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处罚。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的职责主要是依法制止各种垄断行为和依法处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但在反垄断法和相关制度的实践中,多头管理所造成的权责不明导致了我国反垄断救济局面失衡问题。近期,互联网领域反垄断第一大案,奇虎360与腾讯之间爆发的“3Q”大战中也折射出了相关问题。对此,黄勇建议三个执法机构合并。即便不能合并,希望现在的协调议事委员会——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能够发挥更加充分的作用。

 
3上一篇  下一篇4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84285566 网站热线:010-84276814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