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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2月21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文化部:艺术品市场管理条例框架已定

 

  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  实习记者 肖湘女)在昨日举行的首届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峰会上,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庹祖海介绍说,文化部门正在研究起草《艺术品市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拟建立符合艺术品市场发展要求的市场准入和从业资格管理制度、艺术品经纪人制度、评估鉴定制度等,加强与相关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尽快将草案报国务院法制办审议。同时将加大对制假贩假打击力度,净化市场经营环境。

  据庹祖海介绍,艺术品市场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具有比较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包括艺术品的鉴定、估价,艺术品的经纪人制度等等。因此《条例》中将明确画廊经纪、拍卖交易、展览展销、艺术品进出口等管理制度,《条例》的框架已经具备,但在鉴定问题上还存在一些争议,明年开始要进行一些艺术品鉴定机构试点工作,但是关于艺术品鉴定机构采取企业形式注册还是非盈利机构注册,目前还未有定论。

  对此,东南大学法学院博士张马林建议,《条例》中要对鉴定人员和鉴定机构实行准入制度,不具备法定资质的机构和人员不得进入艺术品鉴定工作;规范鉴定程序,公开鉴定过程;规范艺术品鉴定收费制度;积极推动科技鉴定。张马林认为,现在的问题往往是在收费和鉴定结论以及艺术品估价之间有一个利益驱动关系,一些鉴定人员和机构往往为了获取更高的鉴定收费而做出与客观不相符的结论,所以应该割断这个利益正相关的关系。

  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魏鹏举则强调,国家承认的鉴定机构设立初期不宜过多,全国尽量控制在10家之内比较合适,每件作品可由2-3家机构进行鉴定,综合参照得出结果,这也便于形成更有公信力的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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