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大连商品交易所于昨日发布《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期货合约》和《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的修正案,调整了黄大豆1号合约交割质量标准和交割包装方式。修改后的规则自1403合约开始施行。
此次对黄大豆1号合约交割质量标准的调整,主要涉及四个方面:一是缩减替代品完整粒率的允许范围和升贴水设置;二是取消杂质含量的升贴水设置,要求替代品的杂质含量符合标准品要求;三是删除不同合约月份水分含量的差异规定,设置统一的水分指标允许范围,同时调整了升贴水;四是放宽替代品损伤粒率的允许范围,并增设相应的升贴水。
对黄大豆1号交割包装方式的调整,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方面,将黄大豆1号合约交割方式调整为袋装、散粮并行方式;另一方面,包装物价格不再包含在合约交易价格中,包装款项由买方和仓库结算,仓库代转给卖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