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等一系列创新业务的开闸为期货公司带来新的盈利模式。证监会昨日公布了《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及《关于期货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的规定》,放宽对优质公司的资本约束。新规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
期货公司净资本监管制度,是期货公司监管的核心制度之一,净资本直接决定了经纪业务以及资产管理等各项创新业务的规模。为体现扶优限劣政策导向,证监会要求,期货公司的净资本监管标准将与公司分类评价结果挂钩。不同评价结果的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不同,按评级等级由高到低,计算标准逐次提高。在放松净资本对优质公司业务发展的束缚的同时,也提高了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
同时,证监会放宽了对期货公司的资本管制。期货公司经营境内经纪业务的,按客户境内权益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风险资本准备,基准比例为4%,与原办法的6%相比,释放了净资本,为期货公司的业务创新提供了支持。据此估算,以往100亿元的保证金规模需要消耗期货公司6亿元净资本,才能满足监管需要,而此后只需要4亿元净资本,期货公司的增资压力将明显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