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关于私募基金的政策利好源源不断。继新《基金法》将私募基金纳入监管后,监管层新规表示私募基金发展到一定规模可以发行公募产品。全国人大财政金融委员会法案室前主任、新基金法修改小组成员朱少平在国金证券举办的“第五届中国私募基金年会”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关于新《基金法》将私募基金纳入监管,朱少平表示,“新《基金法》的修改内容很多,希望大家好好看一看,这对私募的发展至关重要。这一段时间,很多人问我说阳光私募是不是可以合法了?告诉你,阳光私募原来就是合法的,但是这其中有些许观念上的差异。阳光私募是信托公司做的产品,而我们讲的私募基金是基金公司或基金管理机构做的产品,是两个不同类别的东西”。
针对投资者关心的基金税收问题,朱少平回应,基金实际上是不缴税的。朱少平解释,“新《基金法》第八条规定,基金投资有关税收由基金持有人自行缴纳,管理人和相关机构要履行扣缴、代缴义务。也就是说,基金投资是要缴税的,这种税大概涉及到六个方面,分别由投资者或基金管理人代为缴纳,投资者自己缴纳或管理人代为缴纳,这是最核心的”。
“在这一次《基金法》的修改中,我们最大胆的地方就是把私募基金的注册管理交给了协会,而不是证监会。”针对私募基金的注册,朱少平如是称。同时朱少平还呼吁一些已经达到基金业协会注册条件的私募基金赶紧进行注册备案。“基金业协会的标准大概是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管理资产20亿元以上,这里面包括股权管理公司。虽然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将来会更多,但我觉得将来注册的条件可能会越来越严。”
朱少平还透露,虽然监管刚刚放开私募基金发行公募产品,但有一些私募基金已经开始摩拳擦掌了。“目前证券市场基金全部放开,这些做私募的也说有盼头了。我私下里和这些私募基金管理人士都聊了,他们都在摩拳擦掌,只要有条件就好办了,具备条件就可以申请发行公募了。当然这也不可能一下子全部放开,任其泛滥发展,只会是逐渐放开。”
值得一提的是,朱少平明确表示,对于基金老鼠仓,新《基金法》并没有任何的放宽。据了解,日前郑拓老鼠仓案在上海审理,其中有一位律师与法官讨论表示,“新《基金法》实施后对老鼠仓将会宽松一些,因此现在可以不要判太严了,不然和法律不一致”。对此,朱少平回应,“所有的投资理财一定要为投资者的利益而努力,任何情况下老鼠仓都是被禁止的”。
北京商报记者 肖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