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焦作市一4S店老板朱某将银行卡揣在身上,却被“蒙面人”盗刷130万元买了3.5公斤黄金。由于银行未在重大消费前予以提醒,商场也未对可疑装扮的购买者履行审慎审核义务,因此法院判决银行与商场各赔偿朱某40%的损失和利息,朱某自己曾将卡外借可能造成密码泄露,也承担20%的责任。
北京商报点评:被判银行与商场同时担责的盗刷案例并不多见,银行与商场此次也是买了教训,相信他们今后也会在每个环节上把关,真正对消费者负责,而不是一味追求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