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潘敏)自郭树清上任以来,“郭氏语录”就常常在市场中激起千层浪。昨日,郭树清公开表示,要专门成立公司,代普通投资者持有股票行使股东权益。此言一出,又引起市场各方的争论。
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昨日出席全国人大重庆团讨论的间隙接受采访时表示,投资者要好好保护,要持续加大保护力度,最近一年多采取了很多措施。首先是信息公开透明,此外,还考虑专门成立公司,代普通投资者持有股票行使股东权益。
对于郭主席的此番言论,市场各界理解不尽相同。有分析认为,在“3·15消费者维权日”来临之际,郭树清再次站在投资者的角度发表观点,充分体现了监管层一直以来倡导的保护投资者的态度。
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名伟对郭主席的言论极为支持。在他看来,郭主席所指的专门公司在国外已有先例,这样的做法对中小投资者能够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中小投资者人数众多,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少、份额低,去异地参加股东大会提议案,发表对公司经营的一些看法,成本太高,往往得不偿失,所以中小投资者并没有能够实施应有的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监管,基本丧失了实际上的股东权益。另外,中小股东由于掌握的信息相对较少,很容易被市场中的一些黑嘴所蒙骗,专门成立一家公司来代替股民持股,行使股东权益,使成本过高等问题不再存在,这样也有利于加强监管层对公司的监督和管理。
据郑名伟介绍,在国外,这样的公司是独立的,同时具有一定的官方背景。公司的操作思路大概是,对每一家上市公司都会买上100股至1000股象征性的股份,然后作为公司的股东去行使表决权,能够代替中小股东发表一些意见。由于所持的股份都是象征性的,因此盈利并不是公司的主要目标,公司更类似于公益性的监管机构。这也有利于防止中小股东在行使权益时遭到欺骗和利用。
不过,北京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证券研究所吕随启认为,郭树清的此番言论与他本身的身份并不相符,证监会的职能是规范机构的行为,打击内幕交易,而不应自己主动成立公司来做样本。
郑名伟也指出,实际上从监管机构的设置上来看目前中国资本市场已经非常丰富,但是在行使权益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一些问题,后者才是目前要解决的关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