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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03月22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药品“黑名单”下月起定期发布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子君)4月1日起,北京市药监局将正式启动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这是市药监局局长丛骆骆昨日做客北京城市广播“市民对话一把手”时透露的。

  丛骆骆表示,今年的4月1日起,市药监局将正式启动药品“黑名单”制度,市药监局会在官方网站建立一个“黑名单”信息栏,在药品的研制生产和经营环节,一旦发生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药监部门在给予行政处罚的同时,会在“黑名单”信息栏中对这些行为进行曝光,企业信息和企业责任人信息全部会在“黑名单”中出现。“建立‘黑名单’制度,就是为了强化企业的守法和自律意识,同时也相当于提醒公众,尽量远离这些企业的产品,做好自身保护。”并且,药监投诉举报热线12331也已经正式开通,市民发现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在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可以直接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丛骆骆昨日同时透露,对于临床使用时间较长、疗效安全稳定的儿科医疗机构制剂,将允许医院之间进行调配使用。这意味着,月底前,儿研所的“肤乐霜”、儿童医院的青紫合剂等儿科医院自研的“明星药”,市民有望在家门口医院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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