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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受理门槛抬高伤及千万小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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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03月25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信用卡受理门槛抬高伤及千万小商户

 

  在经历了半年多的意见汇总和修改后,各银行卡收单机构近日收到人民银行发送的新一版《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并再次征求意见。新版办法中保留了在去年受争议的关于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受理信用卡的相关规定,其中明确要求“对使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作为收单结算账户的特约商户,收单机构不得开通信用卡受理功能”。受此影响,我国千万小微商户或将无缘信用卡收款。

  《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曾于2012年6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中明确禁止收单机构对使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作为收单结算账户的个体工商户开通信用卡受理功能。此项规定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市场人士指出,目前我国大多数个体商户均使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作为收单结算账户,这主要是因为转入对公账户维护成本高。银行不仅要求在办理对公账户开通时要缴纳300元开户费,每年还有360元的账户维护费,个别银行还涉及企业卡成本费、电子回单柜费用等。这对于很多小微商户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加之每笔交易产生的手续费,足以使很多商户被迫选择拒绝信用卡付款。

  业内人士指出,出台此项限制条款主要是基于前期国家反洗钱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的背景,通过限制支付方式规避风险。但目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种风险管控体系已基本落实到位,条款的出台背景已经改变,通过技术手段已可以有效控制风险。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李广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新规意味着中国超过4000万个体工商户将受波及,不让消费者使用信用卡,就意味着有不少消费能力与这些小微企业无缘,而且给消费者带来不方便。”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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