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子君)为鼓励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和登记失业人员,昨日,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从4月1日起,用人单位岗补社补范围由城乡困难人员延伸至普通失业人员和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标准也由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至5000元。
根据通知,北京各类用人单位,招用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就业困难人员,依法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2倍的工资,可以申请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其中,社会保险补贴以北京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0%为最高补贴基数,低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0%的,按照实际缴费基数予以补贴。基本养老保险补贴20%,医疗保险补贴10%,失业保险补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