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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等六所高校公布“大学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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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12月02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人大等六所高校公布“大学宪章”

 

  据教育部官网消息,在11月28日的教育部会议上,教育部核准了中国人民大学等6所高校的章程。中国人民大学、东南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和华中师范大学6所高校拿到了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

  据悉,这是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实施以来核准的第一批高校章程,标志着我国高校章程建设取得了实质性进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于去年初出台,按照计划,于今年8月拿出了初稿,在经过公开征求意见、修订后,于近日获得教育部核准。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表示,推进高等学校章程建设是教育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要求,深入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北京商报记者 李立勋/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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