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熊海鸥)昨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解读三中全会《决定》反腐新规”文章,其中提出,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境等有关事项公开制度的试点。这意味着我国官员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将从增量开始破题。
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等方面法律法规,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对此,中央纪委研究室主任李雪勤解读强调,要着力健全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境等有关事项公开制度的试点,抓紧制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加强报告核查结果的运用和违规惩戒力度;建立健全对国家工作人员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管理制度,制定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
据了解,1987年我国首次提出官员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至今几乎毫无进程。2009年,新疆阿勒泰市在全国首晒55名领导干部的个人财产,目前全国有近十个地区试行领导干部财产公开,但都昙花一现,只局限于处级科技干部。业内分析认为,官员财产公开从新任官员开展,是希望借助于增量改革来推动现有官员财产公开存量改革,但信息核查机制主要解决公示财产真伪问题,还需配套以法律追责机制和公众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