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改革,证监会“断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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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4 2013年12月02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IPO改革,证监会“断腕”

 

  11月30日,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不仅对IPO的定价环节进行了大胆革新,更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在IPO中的角色也由前端审核变成了后端监管,为将来IPO发行体制向注册制转型做好了铺垫。改革后,证监会只对发行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内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不判断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投资价值,改由投资者和市场自主判断。

  按照证监会既定的IPO重启路线,明年1月将正式开启IPO审核工作,预计首批将有50家企业能在1月拿到发行批文。这意味着新一轮的IPO盛宴即将开启,但参与这场盛宴的各方,在市场中的位置,或者说是在这场盛宴中的席次,可能会发生微妙变化:原本居于末席只能沦为各方鱼肉的投资者,其权益受到监管层前所未有的重视;而位居主座的发行人大股东,却被套上了层层的限制性枷锁……新的IPO盛宴中,席次的重新调整已成必然。

  而冷静下来,我们再次审视这场改革,这是不是资本市场一次雄心勃勃的改革?这一改革是否重塑了IPO的整个产业链?改革是否仍有意犹未尽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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