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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快轨等项目环评审批下放至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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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12月11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城市快轨等项目环评审批下放至地方
产能过剩项目等仍由环保部直接控制
 

  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昨日,环保部有关负责人向媒体通报,该部日前下放了25项环评审批权限,主要是基础设施类和环境影响较小的项目,包括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等,而产能严重过剩的钢铁项目等将继续由环保部进行严格的环评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拟议中的建设项目等实施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或后果进行的预测、评估。环评是否能够通过审批会在一定程度上决定项目的最终命运。据环保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环保部下放环评审批权限的建设项目主要是基础设施类和环境影响较小的项目,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扩建民用机场等项目。下放后,这25类项目的环评审批权限将交由省级环境保护部门,有利于调动地方积极性,缩短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不过,环保部也同时强调,对于跨区域流域、环境影响重大、敏感复杂的建设项目,环保部依然要严格进行环评管理,保留这些项目的环评审批权限。据悉,这些项目既包括高污染、高耗能、资源性的“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的燃煤火电、钢铁、电解铝项目,也包括了对生态影响突出的水电、有色矿山开发、千吨级以上通航建筑物内河航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内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等。业内人士坦言,这些项目一旦实施一般都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明显的影响,而这些项目的环评如果审批环节出现把关不严等问题则会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

  另外,此次环保部也对于各级环保部门把控环评审批过程做出明确规定,《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环评要防止片面强调服务和效率,人为缩减审批时限,对环评从业机构和人员弄虚作假的行为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立即吊销资质;对建设项目未批已建成、未验已正式投产等突出违法行为提出“双移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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