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玉飞)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精神,个体工商户验照将改为年报制度,据国家工商总局昨日消息,自2014年1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将暂停,等待年报具体办法出台。
工商总局在昨日的通知中称,正在抓紧制定出台包括《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在内的相关配套管理办法。根据现行规定,每年1月1日至5月31日个体工商户都应到核发营业执照的工商机关或工商所申请办理年度验照,但不用交任何费用。个体户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办理年度验照的,将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将被吊销营业执照。目前的《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为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个体工商户变化频繁难以验照、验照程序繁琐等操作问题,对不按期验照的个体工商户也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有效制约。
截至今年11月底,全国共有个体工商户4400.41万户,数量已占到我国市场主体总量的70%以上,其中90%从事第三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