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孙丽朝)明年起加入“营改增”试点的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确认适用11%的税率。日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明确了税率问题。
北京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表示,由于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原来营业税税率均为3%,“营改增”之后虽然部分税费可以抵扣,但这两个行业的进项税抵扣范围较小,部分企业的税负短期内可能会有所增加。
此前江苏省无锡市地税局税务工作人员曾提到,邮政业的增值税税率定为11%的话,由于邮政企业进项税抵扣范围窄,会导致实际增值税税负重于原来的营业税税负。文章以某邮政速递物流公司一家分公司为例,该单位2012年总收入为1.9亿元,其中邮政业收入为1.5亿元。根据现行增值税管理办法,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250万元,如果邮政通信业增值税税率为11%,该单位2012年的增值税负担率为6.9%,较2012年营业税实际负担率增加4.7个百分点。
但在刘剑文看来,这两个行业“营改增”更大意义在于减少了重复征税并保障了整个大交通业税率的统一性。比如,铁路运输业“营改增”后,可能单个企业税负增加了,但铁路货物运输可开具专用发票,下游企业可增加进项税额抵扣,能够有效消除重复征税,降低下游企业税收负担,从整个产业链条来看,税负肯定是减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