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周雪昳)针对近期社会各界对餐饮行业不公平格式条款引发的争议,市消协表示,不公平格式条款认定有理有据,应当形成社会各界共识,支持市工商局对于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自市工商局上周叫停餐饮行业六条霸王条款后,虽赢得了消费者的热捧,但却招致行业协会的激烈抵制和一些法律、市场人士的质疑。本月12日,中国烹饪协会发表公开信,称北京市工商局此举存在不公平表述、以偏概全,“违法定性”理由牵强,已经“激发行业公愤”,请求国家工商总局对北京市工商局的这一行为予以制止并公开道歉。对于中国烹饪协会的质疑,市消协认为市工商局对餐饮行业存在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进行规范和监督处理,是对《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三定方案”赋予工商部门职责的具体落实。
以“禁止自带酒水”为例,市消协认为,虽然经营者在提供餐饮服务的过程中,拥有对所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定价权,但企业在获取利润的同时,应当遵循公平交易、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市场规则,部分餐饮企业以店堂告示的形式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使消费者被迫接受高价酒水以及对自带酒水收取不合理的费用,客观上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