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孙哲)面对即将开闸的IPO,沪深交易所出台新股交易新规。新规主要为防范炒新,杜绝新股上市首日遭遇恶炒。值得注意的是,上交所规定新股首日连续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的144%。
上交所日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监管的通知》规定,新股上市首日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20%并且不能低于发行价的80%。市场投资人士认为,规则将防范新股首日开盘价过度偏离发行价格。此外,开盘后连续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的144%并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值得一提的是,尽管上交所收盘价并不是集合竞价得出,但上交所仍规定了在14时55分-15时的最后五分钟交易时间内,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当日开盘价的120%且不得低于开盘价的80%。
与此同时,深交所同时发布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制度等事项的通知》。该通知规定有效竞价范围为新股发行价格的上下20%。不过,深交所并未对新股首日的连续竞价申报有所规定。但鉴于深交所收盘价格采用最后三分钟集合竞价方式,因此规定在此期间以最近成交价为申报价格进行一次性集中撮合最终确定。
此外,沪深两交易所还规定了新股首日临时停牌的情形。其中,上交所规定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10%以上临时停牌30分钟,且当日仅临时停牌一次;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偏离幅度达20%以上的,临时停牌直至当日14时55分。而深交所则规定,前一种偏离值达10%情形的临时停牌时间为一小时;而偏离值达到20%的,临时停牌至14时5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