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叶龙招)江苏索普(600746)因存在信披不规范和独立性不强的问题,日前遭到了江苏证监局的责令改正。
昨日晚间,江苏索普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2月18日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并被要求在收到责令改正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江苏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
根据公告显示,江苏证监局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江苏索普存在两大问题,一是信息披露不规范:经查,该公司为浦发机械提供反担保及后续处理过程中,年报披露情况与实际不符,签署相关备忘录也未履行决策程序并披露,未及时披露集团承诺,也未在年报“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中披露集团履行上述承诺的情况;此外,该公司的财务系统与集团联网,集团个别人员可以随时查询公司财务信息。二是独立性不强:江苏索普的设备采购合同往往需要集团副总审核同意后才能执行,而且该公司目前仍是利用集团法律办公室对公司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查,利用集团内审部门对公司内控建立、运行情况进行评价;另外,该公司的员工社会保险也统一由集团缴纳,公司部分房产更是为集团所有,索普商标和两个专利也为集团所有。由此可以看出,该公司在机构、人员、资产方面独立性不足。
江苏证监局指出,江苏索普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并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上述违规行为,按照要求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