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今后,未通过水影响评价的新建住宅区项目将不被允许建设。日前,北京市水务局发布的《北京市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编报审批管理规定》(试行)提出,民众关注度最高的住宅区项目,以后须在建设前接受所在地点的取排水是否方便、用水来源所在地等方面的审查,如果项目在审查过程中不符合规定将无法落地建设,今后将在朝阳、海淀等五区进行试点,明年6月后择机向全市推广。
近年来,北京水资源短缺的问题尤为凸显,如何既保障居民用水质量和便利性达标,又最大程度地确保水资源不被浪费就成为了各界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专家透露,此前北京有部分住宅区建设在立项前没有进行水影响评价,开发商将房子卖给市民后,住户才发现用水根本没有保障。
市水务局表示,实施“水影响评价”是北京贯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现首都量水定发展而出台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将“水影响评价”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置条件,目的是将水资源管理利用控制在源头,避免无端的资源浪费,但同时也让居民本应享有的用水权利得到保障。
据介绍,到明年6月底前,北京将率先在朝阳、海淀、丰台、通州、大兴五区试点实施“水影响评价”,总结经验后再向全市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