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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02月17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保监会拟建保险举报“快反”机制
一般性举报65个工作日需完成调查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伟)保监会近日发布《保险举报处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其中拟对保险举报处理设定时限,一般的保险举报有望在6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及调查。

  《征求意见稿》规定,对于涉及保险方面的违法违规举报,相关单位收到举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如不属于受理机构自身处理范围,则应在5个工作日内转交其他能够履行受理职责的机构处理。值得一提的是,当保险举报涉及多个派出机构管辖,由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地派出机构受理;当涉及多个发生地时,由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发生地派出机构受理;当无法确定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发生地时,由第一个接到保险举报派出机构或由保监会指定派出机构受理。

  此外,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还可针对保险举报展开调查,此次《征求意见稿》同样对调查过程予以时间界定。在保险举报受理后,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保险举报的调查工作;如果情况复杂,经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才可适当延长期限,但原则上延长期不得超过30日。

  这意味着,对于一般的保险举报,通常会在6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与调查工作;如遇复杂情形95个工作日内也将完成。不过,当保险举报处理中涉及对相关机构或人员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其他监管措施的,所需时间不受上述时限限制。调查完成后,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还将根据被举报人是否违法违规做出相应的处理,如被举报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将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或处理;如涉犯罪,则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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